公告显示,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于12月1日发行5亿元5年期的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。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。
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,通过簿记建档、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。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,按面值发行,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、集中配售结果确定。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,不计复利,逾期不另计息。时间安排上,发行日为12月1日,起息日、缴款日为12月2日,12月3日起上市流通,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2日为付息日(遇节假日顺延),2020年12月2日为到期兑付日。
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。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,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+,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+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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